作者:admin 添加时间:2018-10-24 17:22:41 浏览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,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有关单位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我部组织编写了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按照本《规范》的要求加强对消毒产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。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,应按照违反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依据第四十七条查处。 本规范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,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范不一致的,以本规范为准。
我们的文化是:“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”。我们的宗旨是:“服务到您满意为止”。 我们的使命是:“呵护您的皮肤”我们的目标是:“让每个人都有机会用到我们的品牌”。我们坚信好人有好报,坚守承诺、客
太原春芽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电 话:0351-2395674 传 真: 邮 箱:2313064219@qq.com
Copyright © 春芽子 版权所有 2022太原春芽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. 晋ICP备15006965号-1 Powered by CmsEasy